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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有個新聞。
有個老兄,跟媽媽要錢不成,殺了媽媽。接著跟女友開車到
南部
去玩了一趟。才被逮到。
高院這兩天判了無期徒刑。
我好奇,去google了一下。這位仁兄去年是29歲。今年 30。
而刑法第77條,無期徒刑要逾25年才有辦法聲請假釋。
新聞稿說,法官因為老爸來求情,說他們家不能再死人了,而且 希望留下香火。所以懇求法官可以判無期。
對於他們家能不能再死人這個理由我們都無從評論。亦無評論餘 地。
但是對於留下香火這件事情,光想想就覺得很妙。
30歲開始關,要關25年才有辦法報假釋。
說實在的,報假釋又不是買電影票,你排隊就可以買的到。
第一次報假釋就可以成功的機會似乎也不太高。
就算當這個老兄(到時候就真的是 "老"兄了)報了假釋,而法務部長願意以最快的速度辦理。
他出來也是55歲了(30+25)。
55歲?先不討論他傳遞香火的"工具"還管不管用。
光是要找到人願意跟他傳遞香火,就是個不可能的任務了。
通常這樣出來,沒有任何技能在身上。
惟一的專長就是"被關"。
只能去加入丐幫了。
不然勒?我實在想不出來他除了加入丐幫以外,還能幹嘛?
當乞丐中的霸主嗎?
不過也還好。現在一堆人搶破頭去考公務員。
這個老兄,現在就有25年的保障了。
這25年政府養他,他不愁吃不愁穿。天冷會有管理員擔心他感 冒。
政府還管他住,保障他有地方住,有衣服穿。
除了沒有退休金跟沒有自由,沒有假期可以放假回家以外,其實 就跟公務員差不多了。
這種殺自己老媽的人,判無期,剛好而已。
高院這兩天判了無期徒刑。
我好奇,去google了一下。這位仁兄去年是29歲。今年 30。
而刑法第77條,無期徒刑要逾25年才有辦法聲請假釋。
新聞稿說,法官因為老爸來求情,說他們家不能再死人了,而且 希望留下香火。所以懇求法官可以判無期。
對於他們家能不能再死人這個理由我們都無從評論。亦無評論餘 地。
但是對於留下香火這件事情,光想想就覺得很妙。
30歲開始關,要關25年才有辦法報假釋。
說實在的,報假釋又不是買電影票,你排隊就可以買的到。
第一次報假釋就可以成功的機會似乎也不太高。
就算當這個老兄(到時候就真的是 "老"兄了)報了假釋,而法務部長願意以最快的速度辦理。
他出來也是55歲了(30+25)。
55歲?先不討論他傳遞香火的"工具"還管不管用。
光是要找到人願意跟他傳遞香火,就是個不可能的任務了。
通常這樣出來,沒有任何技能在身上。
惟一的專長就是"被關"。
只能去加入丐幫了。
不然勒?我實在想不出來他除了加入丐幫以外,還能幹嘛?
當乞丐中的霸主嗎?
不過也還好。現在一堆人搶破頭去考公務員。
這個老兄,現在就有25年的保障了。
這25年政府養他,他不愁吃不愁穿。天冷會有管理員擔心他感 冒。
政府還管他住,保障他有地方住,有衣服穿。
除了沒有退休金跟沒有自由,沒有假期可以放假回家以外,其實 就跟公務員差不多了。
這種殺自己老媽的人,判無期,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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