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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傳出公務員要強制每年至少每單位有3%拿丙。

累積三次丙,就開除。

網路上一堆人在抗議跟砲轟。(而且看起來應該是都還沒有考上的考生)

我實在有點搞不懂,不知道在那邊緊張啥......

首先,這是草案,以現在立法院的審查速度,能不能過本身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了。

第二,就算過了,草案的這個版本會不會在立法院被修改也是一個問題。搞不好到時候被砍掉了也是常見的事情。

一大堆草案送到立院,都有被修改過。不見得會過。

再來,就算過了。你以為整個機關裡面你要成為最後3%很容易嗎?

好,就算你沒後台,一開始進去,你最菜,長官就拿你開刀,給你一丙。

難道隔年就沒補人,你又拿丙嗎?然後第三年你們機關又沒補人,你又拿丙?

你以為你會當萬年菜鳥嗎?

如果是這樣,我只能說,是你的問題。絕對不是這個制度的問題。

而且最重要的是,我相信這個草案以我們現在立法院的速度,應該是不會馬上就通過。

等個三年五年也是稀鬆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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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ter Par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