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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傳出公務員要強制每年至少每單位有3%拿丙。
累積三次丙,就開除。
網路上一堆人在抗議跟砲轟。(而且看起來應該是都還沒有考上的考生)
我實在有點搞不懂,不知道在那邊緊張啥......
首先,這是草案,以現在立法院的審查速度,能不能過本身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了。
第二,就算過了,草案的這個版本會不會在立法院被修改也是一個問題。搞不好到時候被砍掉了也是常見的事情。
一大堆草案送到立院,都有被修改過。不見得會過。
再來,就算過了。你以為整個機關裡面你要成為最後3%很容易嗎?
好,就算你沒後台,一開始進去,你最菜,長官就拿你開刀,給你一丙。
難道隔年就沒補人,你又拿丙嗎?然後第三年你們機關又沒補人,你又拿丙?
你以為你會當萬年菜鳥嗎?
如果是這樣,我只能說,是你的問題。絕對不是這個制度的問題。
而且最重要的是,我相信這個草案以我們現在立法院的速度,應該是不會馬上就通過。
等個三年五年也是稀鬆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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