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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道個歉,有這麼難嗎?

David Tsai 寫於 2011年4月2日 10:02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291918/IssueID/20110402

 

【政 治中心、法庭中心╱台北報導】作出性侵案爭議判決的最高法院庭長邵燕玲,被提名為大法官引發譁然,馬總統昨率副總統蕭萬長、司法院長賴浩敏開記者會致歉。 他說,本周一約見大法官提名人時,邵提到最高法院對一些性侵案的判決,但沒說她是審判長,「若她當時這樣說,我就會決定不提名她。」馬坦承前天從媒體得知 狀況,才進行危機處理。

 

聽到馬總統這樣講,真是感到失望。

 

什麼時候開始你也變成理由伯了?

 

「若她當時這樣說,我就會決定不提名她。」這句話聽到被提名人的耳裡,不知道有多刺耳跟難過?

 

判決有爭議,本來就可受公評,永遠都有討論空間。

 

那如果她當時不這麼說,你就提名她了,而過了幾年被挖出來,你是不是也會來這麼一句

 

「若她當時這樣說,我就會決定不提名她。」?

 

聽在替你賣命的人耳裡不知道有多心寒,出了事就推給對方說,都是你沒講,不然我哪會挺你?

 

轉過身來,開個記者會,告訴人民,你們不能怪我,都是她當時沒說。

 

勇敢一點嘛!!

 

就跟人民說,是我自己沒有審慎思量,提名具有爭議性的人是我自己不對,我擔保以後不再發生第二次。

 

就道個歉,有這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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