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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學弟寫信給我,問生涯規劃之類的問題。

 

我已經習慣了這樣的來信。或許是我常常在ptt國考版寫文章,所以常常收到類似的問題

 

"我該辭掉工作嗎?" "我該賭一把拼國考嗎?"

 

對於這種生涯規畫的問題,我向來都不太願意給啥建議。

 

或者說,我覺得給建議這種說法太沉重。因為畢竟每個人的人生都不同。每個人的路也不同。

 

提供個想法是可以,給個建議就有點沉重。

 

要我提供個想法或是分享我自己的想法,那當然很ok。

 

學弟,你說你現在是書記官,要辭書記官去受訓律師。有點心慌。

 

嗯,該怎麼說呢。

 

我覺得要看你對於自己的人生有什麼樣的期許?

 

如果你想的生活是下班以後不必擔心工作的內容,如果你想要的是準時上下班。

 

如果你想的是相對比較單純的工作環境。那當然當個公務員比較容易達成這個目標。

 

去律訓這一個月。

改變了一些我的想法。

 

看著勞工法的陳律師說,勞工訴訟當中,常常是當事人帶著全家家當來請你幫忙。

 

陳律師說感覺到自己的責任重大。

 

看著少年庭法官蔡法官說起那些跟小朋友相處的點點滴滴。他臉上的那份溫柔。

 

看著賴芳玉律師細膩地解析那些家事案件當中的細節與當事人心理變化。

 

我覺得那堂課的賴律師好像全身都散發著光芒,耀眼的光芒。

 

我也喜歡林永頌律師幾近宗教家的情懷去投身法律扶助這塊。

 

這些前輩的光芒足以照耀著我們。

 

還有很多很多很棒的老師們,訴說著他們以律師的身分深入這個社會的各個角落去幫忙需要救援的人們。

 

司法官只能幫助分到自己手上的案子。

 

律師卻可以主動決定自己的方向。可以主動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們。

 

這條路,我想是辛苦的。但是也是快樂的。

 

如果只是為了賺大錢而工作著,賺到很多錢以後,花掉,再賺更多更多的錢。再花掉。

 

那就被錢控制了。

 

來到這個人間,為了錢而活著。會不會覺得很可惜?

 

我當然不是假裝清高。我也很想要開一台lexus,住大大的房子。每天吃很好吃的東西。

 

我不是那種高舉道德大旗,要求別人都要遵守道德的人。

 

我只是覺得,除了錢以外,工作或是人生的目標應該還有其他目的存在於其中才是。

 

就如同我之前講過的。我考上法警以後,還是繼續地在念書準備律師司法官。

 

其實是因為,我覺得我學這麼多刑事訴訟法跟刑法,不是拿來替被告上手銬用的。

 

我希望把可以把所學運用出來。更重要的是,可以幫助別人。幫助那些需要的人們。

 

這是我唸書考試的動力。

 

(當然,想買車跟房子也是我的動力,而且是非常大的動力)

 

在律訓這個月,接觸到了不少很棒的老師。

 

讓我漸漸覺得,當律師也不錯。

 

對於自己的生涯有了更深的一些想法。

 

換你了,你對於自己的人生有什麼樣的期許?

 

你的目標就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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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ter Par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