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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上課的時候,被老師點起來回答問題。而你不太會。老師酸你一句,大律師這也不會?

 

如果你去法院開庭,被法官或是檢察官追問問題,你說你要回去具狀補陳,而被酸一句,大律師這也不會?

 

你會有什麼樣的感覺?

 

感覺不受到"尊重"?

 

那如果你是老師在上課,台下的學生在打牌,那種感覺是否也是不受到尊重?

 

人與人的尊重,永遠都是互相的。

 

當你認知到這樣做可能會讓別人不舒服,而你放棄這樣作,就是你尊重了別人,也尊重了你自己。

 

我不是啥風紀股長。更不是聖人。

 

老師上課太無聊,我也會睡覺或是看自己的書。

 

但是我不會作任何打擾到其他想認真上課同學的權益。

 

有同學想找我閒聊,我都會禮貌地簡短回兩句就不講話了。

 

因為我不想打擾到我附近同學上課的權益。

 

我寫這篇,我知道可能會得罪人。對我自己一點好處都沒有。甚至讓自己被討厭。

 

我大可以裝作沒看到,繼續和稀泥。

 

但是我們都是以後要處理別人糾紛與問題的人。

 

甚至很多同學都要當法官檢察官。決定別人的自由與生死。

 

尊重老師,尊重別人。永遠都只是最起碼的前提。

 

 

 

唯有你尊重了別人,別人才會尊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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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ter Par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