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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這陣子很努力,每天都是盡力在看書。

 

我覺得這都很值得,因為我知道我在幹嘛,我是為了自己的目標在努力著。

 

昨天被報導的肇逃案,偵查庭我也站過幾次。很多證人的說法我也都當場聽。

 

也跟公訴組的檢察官有討論過這件案子。是我先提起來,而他跟我討論了很多他的想法。

 

說實在的,要不是我先認識了幾位我覺得很熱血,很正義的檢察官。

 

我很可能現在就會打算不考了。

 

如果考進去,用心處理了很多案件,結果到了二審被這種鳥理由跟鳥法官用這種判決糟蹋。

 

那還乾脆就去當律師,專心賺錢就好了。要嘛就去賺錢,專心當個生意人。

 

這麼辛苦考進去,搞了半天,自以為終於達到了某種程度的正義。

 

結果到了二審,被這種鳥事鳥人糟蹋。那當初何必這麼拼命?

 

很認真地準備考試,好不容易考上了,進去這個體系,然後努力作出來的東西被糟蹋,搞得現在每天都蘋果頭版。

 

搞得不敢承認自己是司法官。

 

那幹嘛考?

 

開心地去當個律師,不就好了?

 

有次值班,有個檢座的老公是律師,還蠻能聊天的。我們聊了不少。我有問他,幹嘛不考司法官。

 

他說,因為他會忍不住去收錢。所以他覺得與其這樣,乾脆自己跳下去當,拿個夠。

 

我欣賞他的誠實。敢講。對阿,如果真的不是那種可以很忍得住的個性,又何必勉強自己去住在廟裡面當神明?

 

乾脆自己出來賺,拿的錢也安心。

 

最近這幾天,心情有點震盪,就像郭靖那樣,他在射鵰英雄傳的最後,他問了一個問題。

 

到底為什麼要學武功?如果學了很多很多武功,卻是每天到處去殺人或是被殺,那學武功的意義在哪裡?

 

為什麼要考司法官?如果考上了,很認真去辦案,然後被糟蹋,搞得大家都不相信司法

 

那考試的意義又在哪裡?

 

或許現在剩下支持我的唯一動力就是可以跟那幾位我最尊敬最喜歡的檢察官一起奮鬥。

 

只剩下這個理由了。

 

如果連這理由也不存在,就沒有熱血下去的動力存在了。

 

或許我比較傻,對我來說,為什麼而戰,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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