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v 29 Fri 2013 23:53
  • 鬧劇

看到黃世銘這樣,其實我不太想酸他了,是有點低落,看一個統領全國檢察官的總長攻擊檢方所提的證據不足,原來你是今天才發現你所領導的檢察官會濫行起訴嗎?平心而論,我認識很多很認真的檢察官,我很尊重他們,要我開庭的時候,遇到這些檢察官,我願意九十度鞠躬,但是這些人犧牲家庭生活,所努力建立起來的司法體系,因為你一個總長的鬧劇而毀於一旦,民眾並不會了解什麼深刻的法律爭執,他們只會看到一個檢察總長去攻擊檢察官,對於司法公信力的摧毀,莫此為甚!!這比一百個法官貪污還要嚴重,貪污頂多說是個人操守問題,但是你總長說那些是什麼話,你自己聽聽,為了保住自己的權位,能夠攻擊自己的屬下,我徹底無言了,我會把你排在我覺得最爛的官員第二名(我還是再度強調,沈世宏是我看過最爛的政務官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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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地,我居然就要中年了,這真是一個恐怖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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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g 24 Sat 2013 20:54
  • 監獄

這幾年,由於年紀到了一個購屋的階段,所以親友間、朋友間,都難免會討論到一個話題,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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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司法官考試再度改制,說實在的,這種東西,怎麼改都會有人反對、有人贊同。

小弟我認為,兩階段的設計,本身是正面的,但是選擇題的設計,應該是最基本的法學素養為考量,而不是現在這樣走火入魔,選擇題考一堆很細節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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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g 21 Wed 2013 11:28
  • 熱情

趁著颱風天,整理出好多可以丟掉的書籍,看到當初律訓的時候,林永頌律師授課的「律師與法庭、對造及當事人之應對技巧」上課講義,這份講義真的寫得很好阿,寫了很多東西都是這幾年慢慢才懂,當律師到現在,我是做中學,學中做,慢慢地學(當然沒有任何人生下來就會當律師),跟我老師學,跟我老闆學,跟我的同事學,甚至跟我的對造律師學習,看看別人怎麼開庭的,到現在我還是覺得自己有很多東西可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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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了律師兩年多,我覺得有個課題,一直都很重要,但是永遠無法先在學校教育或是透過書面學習成長的課題。

就是,如何跟當事人面談(或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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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去了趟澎湖,所以對於澎湖的美景感到非常地驚艷。

回到家以後,還特地把商週介紹澎湖開發過度的那期拿出來好好地看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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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失去了兩個朋友,因病或因意外,就這樣過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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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偶爾逛逛一些blog,逛到了女王的blog。

她的首頁上面,大大地寫著:「愛自己」,小標題是:「我愛你,但是我更愛我自己。」

我心想,這不是常理嗎?為什麼要強調愛自己?難道有人不愛自己嗎?

就你每天會起床就跟同事或是朋友講:「我今天有呼吸喔」,啥小,這不是廢話嗎?

難道會有人忘記呼吸嗎?

又前陣子,跟一個朋友吃飯,她說,很多人想要幫她介紹男友,通常都會強調這個男生是某某某,工作很穩定。

我心想,工作穩定不是一個應該的事情嗎?

什麼時候又變成優點了?

這就跟馬英九每次到了選舉都強調自己很清廉一樣,什麼時候清廉變成了一個優點?

這不是應該的嗎?

有很多事情,當仔細想想以後,都會覺得很荒謬。

唯一不變的是,每天太陽都會從東邊升起來,地球到目前為止,也沒有爆炸的跡象。

女王說的是愛自己,我倒覺得,要學著該出手的時候出手,該放手的時候放手。

生命就像一張白紙,聰明的人會填上屬於自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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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實習要不要領薪水這件事情,其實只是反射出來當初大幅開放律師考試的政策,根本就沒有配套措施,我們

並不害怕競爭,事實上,適者生存本來就是這個世界上的規則,沒有對錯,這是真實存在的真理。

我現在在這個圈子內,但是我不會因為考慮到自己而反對律師錄取率大幅提升,但是我反對沒有配套措施的無腦

提升。

主政者高舉著大旗,說大幅提高錄取率,可以讓民眾享受到更優惠的法律服務,也可以淘汰不適任的律師。

實際上,卻是民眾被迫採地雷式四處去問律師,而律師們為了搶奪案件而降價來搶案件,造成辦案品質下降,真

正吃虧的還是民眾。

不適任的律師,信口開河,胡說八道,先把案件騙進來。

律師市場越惡劣,反而更多考生只想要考司法官,又是另外一種形式地虛耗資源跟時光。

而當初主張要大幅提高錄取率的主政者,迄今還覺得這個政策很正確。

還真是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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