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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剛進入這行的我來說,面對有點厚度的書狀,如何能夠快速地整理出一個對案件了解的輪廓是我首要的目標。

 

往往一個當事人甲君,可以從警詢到偵查,到審判慢慢地"調整"自己的說法。

 

從一開始的警詢可以講的是張飛的故事,慢慢"調整"到審判,就會變成宋朝岳飛的故事了。

 

一點都不扯。從"我憤而打他幾拳,把他往牆壁摔去",可以變成"我覺得他好像想打我,我只好抱住他,誰知道他會不小心撞到柱子。我根本就不想傷害他。"(我虛構的,但是大概都是如此的扯)

 

不禁讓人感概現實跟夢境好像只有一線之隔。只要你敢講,沒有什麼不可以的。

 

看來我真的不適合當被告。

 

有時候覺得自己的個性可能不適合刑事這方面,因為我自己看卷,會看到對被告生氣。

 

有沒有辯護人對自己的被告生氣的八卦?

 

相反的,民事就沒有這個問題,頂多就是財產糾紛,沒啥心理負擔。

 

最慘的情況就是錢拿不到。心理負擔沒這麼大。(茶)

 

至少對我來說,我看到刑案卷證以後,有時候連我自己都覺得這個被告很可疑。

 

我就很難說服自己去替這個被告想辦法。

 

我無法把替被告辯護刑事案件看待成一件"工作"。

 

如果那只是個工作,那就好辦了。但是那不是。

 

心裡還是多少也會對於被告是否真的有犯法有點評斷。

 

這是不是代表我的心理素質不適合幹這行?

 

至少在刑案這塊,目前有點卡關。卡在自己如果遇那種連自己都不相信被告無罪的時候。

 

心理上就無法坦然地面對這一切。

 

雖然我也認為再怎麼壞的人也有權利受到完整的程序保障。

 

但是閱讀到那些傷天害理的事情,還是不禁感到憤怒不平。

 

以前當銀行法務的時候,剛上班也是覺得每天下班都很沉重。

 

因為要處理很多卡奴的困境,從來都沒有想過有這麼多處境悲慘的人存在。

 

後來一個學長跟我說,別把這些別人的困境放在自己的心上或是肩上。別把這些情緒帶回家。

 

就單純地把它當作一個工作就好了。

 

我慢慢學著調整自己的心境,才克服了這個關卡。

 

現在又面對了類似的情境。不過更為嚴峻。

 

因為處理卡債,頂多就是我代表著這家銀行的債權能不能夠要回來的問題。

 

但是現在當了律師,是處理別人的大事,可能是錢財,可能是自由。

 

更讓我感到需要戰戰兢兢地全力以赴。

 

尤其是當面對的案件裡有類似自己體驗過的經歷。

 

前陣子我有兩位長輩都被送到加護病房去,等待的那幾天真是煎熬。

 

現在碰到有送到加護病房,過了好久才過世的案子,我都會感到些許的感同身受。

 

那陣子一定很煎熬吧,我會在心理面輕輕這樣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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