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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五,還有一堂課請來了現在正在打中科三四期環保團體的蔡律師跟我們分享想法。

 

她很開心地跟我們分享很多很多她投身於公益活動的想法跟體驗。

 

同學們都很好奇地提出各式各樣的問題,其中當然包括了  "如果走這條路會不會餓死之類"的實際問題。

 

由於講師規定每個小組的小組長必須提問。

 

我本來想要等每個小組長都問再提問。但是等到我想提問的時候就下課了。

 

於是乎我就沒有提問了。(不過我覺得我的問題他們搞不好也沒有想過就是了)

 

起因是,最近的幾件爭議判決。讓幾十萬人在fb上面成立聯署。

 

新世代的力量在於"網路"。

 

我想問的是,環保團體在中科三期訴訟當中,是否想過除了訴訟以外,透過網路串聯力量,迫使政府以政治手段解決?

 

幾年前,韓國人在網路上串連,幾百萬人走上街頭,迫使李明博改變已經簽定的美國牛肉進口政策。

 

在中科三期,行政單位利用在新聞媒體的優勢,簡單的一句 "法院阻擾經濟發展"

 

這麼簡單的論述透過無腦的新聞台播送出來,一般不了解法律的民眾確實會覺得似乎是這樣。

 

環保團體有何反擊手段?

 

是否可透過網路來反擊?

 

能否在fb或是其他網路媒體上,用簡單清楚的論述讓更多人了解?

 

在FB上面按讚很簡單,只要一秒就可以作到。

 

輕易地達成幾十萬人連樹根本就不是難事。

 

但如何把這股力量從電腦前面引上街頭?

 

或引上主流媒體?甚至換成選票在選舉當中?

 

當然,台灣政客們只關心選票多少,這又是另外一個悲哀的地方。

 

不過我在思考的是,環保團體在這樣的一個跟政府對抗的戰爭下。

 

是否能跳脫只透過訴訟來達到目的,從大局去思考?

 

從大方面去思索如何一口氣擊倒蠻橫的政府,而不是只期望政府會遵守行政法院判決。

 

基本上,有吳大院長跟沈大署長這種行政法跟我們學的行政法應該不是同一部的人存在。

 

跟這些人講道理,辯論法律。我覺得只是浪費自己生命的行為。

 

我當然沒有存在貶低的意味存在。他門的行政法素養太好,在這兩位行政法大師的面前我只是個屁而已。

 

有點離題了。

 

可否作出只要十分鐘內的閱讀,就可以讓一個不懂法律的人清楚了解各種環保爭議所在,我認為才是關鍵。

 

因為現在網路資訊太多。

 

很多人上網只是休閒,看了超過十分鐘以上的艱深法律文章,他們就不看了。

 

這些法律文字,可能對我們來說不困難。

 

但是對一個只想要上網休閒的人來說,不好懂。

 

如何清楚地說明法律爭議跟簡單地論述讓一般人都可以看的懂。願意進而支持環保團體。

 

我認為才是應該思考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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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ter Par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