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黃世銘這樣,其實我不太想酸他了,是有點低落,看一個統領全國檢察官的總長攻擊檢方所提的證據不足,原來你是今天才發現你所領導的檢察官會濫行起訴嗎?平心而論,我認識很多很認真的檢察官,我很尊重他們,要我開庭的時候,遇到這些檢察官,我願意九十度鞠躬,但是這些人犧牲家庭生活,所努力建立起來的司法體系,因為你一個總長的鬧劇而毀於一旦,民眾並不會了解什麼深刻的法律爭執,他們只會看到一個檢察總長去攻擊檢察官,對於司法公信力的摧毀,莫此為甚!!這比一百個法官貪污還要嚴重,貪污頂多說是個人操守問題,但是你總長說那些是什麼話,你自己聽聽,為了保住自己的權位,能夠攻擊自己的屬下,我徹底無言了,我會把你排在我覺得最爛的官員第二名(我還是再度強調,沈世宏是我看過最爛的政務官第一名)
- Nov 29 Fri 2013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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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劇
- Sep 27 Fri 2013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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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三十四歲生日的後一天
很快地,我居然就要中年了,這真是一個恐怖的事實。
如果說這幾年的時光跟經歷,有什麼改變自己的地方,那就是體會一些不同的想法,漸漸地改變自己,讓自己面對人生的選擇上,有了其他角度的想法。
以前從來都沒有察覺到時間的重要性,我不知道為什麼以前從來都沒有想過這件事情,現在的我,體會到時間比金錢更重要,因為錢花掉可以再賺,但是時間花掉,就沒有了,任何人都無法再把時間賺回來,如果說有什麼事物是絕對公平的話,那就是每一個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時,這件事情是絕對公平的,富有的人,並不會有二十五個小時,頂多是花錢去省時間,所以重點是,對於時間的利用跟分配。
以前的我,可能在時間跟金錢的選擇上,跟大多數的人一樣,會選擇帳面上看得到的數字跟金錢,而不是去選擇解放自己的時間,現在的我,會想要去花錢,來賺取更多的時間,有更多的時間,我就可以珍惜跟家人、朋友相聚的時間,這也就是為什麼我會花五百塊坐計程車,從台北趕回基隆,只為了打兩個小時籃球的原因,我可以花帳面的五百塊計程車費用,但是換取兩個小時的快樂籃球時間,很多人聽到,都覺得我真的很敢花錢,但是我卻覺得,我賺到的更多,是一個禮拜工作壓力的解放,只要到了籃球場上,去跑跑跑,去投進幾球,流流汗,這樣的快樂,是絕對超過五百塊的。
人是一個奇妙的動物,如果你知道你一個月以後,絕對會死亡,你會在短暫慌張以後,冷靜地利用這一個月去完成很多很多事情,或許是夢想,或許跟家人、朋友聚在一起,為什麼?因為你突然知道你的時間不多了,你反而會利用了,你會把時間花在正確的地方。
- Aug 24 Sat 2013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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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
這幾年,由於年紀到了一個購屋的階段,所以親友間、朋友間,都難免會討論到一個話題,買房子。
往往會有人表達出台北市的房子價位太高,很難買下手,或是根本買不起。
我每次聽到,都會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大家想在監獄當中置產?
我向來都覺得台北市是一個超大型的監獄,大家都被關在裡面,每天都在幹麻?
當然是下工廠,每天努力地賺錢,然後再被高昂的物價水準跟消費水準把賺到的錢稀釋掉。
- Aug 22 Thu 2013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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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考試改制
律師司法官考試再度改制,說實在的,這種東西,怎麼改都會有人反對、有人贊同。
小弟我認為,兩階段的設計,本身是正面的,但是選擇題的設計,應該是最基本的法學素養為考量,而不是現在這樣走火入魔,選擇題考一堆很細節的東西。
再者,那些專業考科怎麼考?其實我有不同於其他人的想法,我覺得根本無須考那些專業考科,例如勞工法、財稅法,而是應該跟律師受訓一起當作配套,在律師資格考試上,我認為應該回歸到最基本的法學科目上,至於那些專業科目,應該是與律師受訓一起搭配,例如考上了律師,可以規定公會提供勞工法規課程幾百小時,上完以後,再考試,通過以後,發給認證,例如某某律師有通過公會勞工法課程考核,這樣才是小弟我覺得理想的配套方式。
因為很多東西都是實際當了律師才學,為了案件,努力去買相關書籍來學習,現在這樣硬性規定,說穿了,只是為了那些學者賣書而加考。
律師考試本身應該是檢定考,考你的基礎法學素養,而不是考你去補了哪補習班,也不是考你有沒有買出題老師的書,也不能考你有沒有掌握到關鍵老師的暗器,這才是問題所在。
- Aug 21 Wed 2013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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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情
趁著颱風天,整理出好多可以丟掉的書籍,看到當初律訓的時候,林永頌律師授課的「律師與法庭、對造及當事人之應對技巧」上課講義,這份講義真的寫得很好阿,寫了很多東西都是這幾年慢慢才懂,當律師到現在,我是做中學,學中做,慢慢地學(當然沒有任何人生下來就會當律師),跟我老師學,跟我老闆學,跟我的同事學,甚至跟我的對造律師學習,看看別人怎麼開庭的,到現在我還是覺得自己有很多東西可以學。
我覺得在工作當中最重要事物,應該就是熱情了(或是熱誠)。
當我的當事人很ooxx或是對造很ooxx的時候,我覺得我的熱誠都快要被磨損了。
當我可以幫助到一個弱勢或是站的住腳的當事人,真的是冤枉的,那個時候,覺得自己就算怎麼超時工作都不會累,因為感到熱誠跟熱血。
我相信每一個在專業領域有些許成就的人,都是對自己領域有巨大熱誠去投入的人。
- Aug 17 Sat 2013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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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律師週記之十六
當了律師兩年多,我覺得有個課題,一直都很重要,但是永遠無法先在學校教育或是透過書面學習成長的課題。
就是,如何跟當事人面談(或開會)?
或許有人會覺得很簡單阿,就是開會,有啥難的?
在現在這種律師錄取率底下,當事人往往都會多方諮詢過很多律師,像是法扶或是各種公家單位都有免費的律師諮詢可以運用,我就遇過好幾次,當事人都會說他們已經先行問過其他律師了。
這並不是簡單的開會或是聊天,你在打量當事人,當事人也在打量你,你是否能夠在極短的時間內,替當事人整理出一個頭緒來?可不可以初步地替當事人判斷法律上可能的方向跟策略?是不是可以讓當事人認為你是有能力可以解決問題的?遇到不懂的問題,要怎麼應對?
- Aug 12 Mon 2013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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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澎湖灣
最近因為去了趟澎湖,所以對於澎湖的美景感到非常地驚艷。
回到家以後,還特地把商週介紹澎湖開發過度的那期拿出來好好地看了一遍。
原來馬政府執政這些年,政府不停地開發、開發、開發,說好一點是促進地方繁榮,說實在一點就是把所有的美麗景色都賣給財團去賺錢。
這些年來,政府不停地四處開發,照這個速度下去,很快地,台灣就要沒有任何美麗海景了,因為都要付費才可以觀賞。
- Jun 07 Fri 2013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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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的兩個朋友 我想念你們
這幾年,失去了兩個朋友,因病或因意外,就這樣過世了。
就好像當初上了一台高鐵,本來要搭到高雄,沒想到在車廂認識的朋友,到了台中就突然下車了。
前幾年因病去世的那個朋友,我還記得她最後住在安寧病房,是我告訴她時日不多了,她的家人都不敢告訴她,她只覺得自己慢慢變的虛弱(或許她也大概感覺到了),是我,我不知道哪裡的勇氣,我覺得我必須告訴她,是朋友就要說出來,我還記得我告訴她的那個場合,一輩子都忘不了。
檢查出來是肝病,不用半年就下車了。
好像被強制登出那樣,就走了。
- May 05 Sun 201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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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常理變成重要的事情
最近偶爾逛逛一些blog,逛到了女王的blog。
她的首頁上面,大大地寫著:「愛自己」,小標題是:「我愛你,但是我更愛我自己。」
我心想,這不是常理嗎?為什麼要強調愛自己?難道有人不愛自己嗎?
就你每天會起床就跟同事或是朋友講:「我今天有呼吸喔」,啥小,這不是廢話嗎?
難道會有人忘記呼吸嗎?
- May 04 Sat 2013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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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實習問題
律師實習要不要領薪水這件事情,其實只是反射出來當初大幅開放律師考試的政策,根本就沒有配套措施,我們
並不害怕競爭,事實上,適者生存本來就是這個世界上的規則,沒有對錯,這是真實存在的真理。
我現在在這個圈子內,但是我不會因為考慮到自己而反對律師錄取率大幅提升,但是我反對沒有配套措施的無腦
提升。
主政者高舉著大旗,說大幅提高錄取率,可以讓民眾享受到更優惠的法律服務,也可以淘汰不適任的律師。
- Apr 21 Sun 2013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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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主為名
一個核四議題,大多數的民眾都希望停建,但是這樣的大多數人民意見,卻無法被達成。
我們不是民主國家嗎?
台電老是告訴我們,停建核四要漲很多電費,會影響台灣競爭力。
我怎麼記得國外媒體所讚許台灣的,通常都是高素質的廉價勞工,而不是廉價的電力?
如果核四爆了,不管多少費用,台灣也在沒辦法住人了,這樣的代價是我們都無法承受的。
- Feb 14 Thu 2013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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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與術
基本上,這篇是一篇廢文,如果你想要花時間看我的文章,不建議看這篇,因為我只是有感而發,想發篇廢文而已。
我想討論的是,LBJ跟MJ的比較?
為什麼會有這篇,如果你有看體育新聞,最近LBJ的表現,讓場上的九個人,包括他的隊友在內,看起來都像是不會打球的,因為他的命中率跟場上的判斷,包括:什麼時候該傳?什麼時候該碾人?什麼時候該投?都已經進入了一個神乎其技的境界,如果不仔細看,還會一度覺得其他人都好像是一群陪他練球的球員,在最高的籃球殿堂,他打了十年,每年都在進步!!
就偉大的這個議題下,我個人認為,注意,是我個人認為,他不會超越MJ,永遠都不會。因為他轉隊了,而且是轉去找了兩個高手,熱火隊配備了三核心,不是四核心,是三核心,是任何一個球隊想要擁有核心的三倍。所以能夠拿總冠軍,不會是個讓人意外的結果。
MJ的偉大在於,他是他所在的那個時代中最強球員,而且,他把籃球推廣到全世界,連我媽都知道有個打籃球的叫MJ,這樣的偉大,LBJ已經沒有辦法再突破了,也無從突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