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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地,我居然就要中年了,這真是一個恐怖的事實。

 

如果說這幾年的時光跟經歷,有什麼改變自己的地方,那就是體會一些不同的想法,漸漸地改變自己,讓自己面對人生的選擇上,有了其他角度的想法。

 

以前從來都沒有察覺到時間的重要性,我不知道為什麼以前從來都沒有想過這件事情,現在的我,體會到時間比金錢更重要,因為錢花掉可以再賺,但是時間花掉,就沒有了,任何人都無法再把時間賺回來,如果說有什麼事物是絕對公平的話,那就是每一個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時,這件事情是絕對公平的,富有的人,並不會有二十五個小時,頂多是花錢去省時間,所以重點是,對於時間的利用跟分配。

以前的我,可能在時間跟金錢的選擇上,跟大多數的人一樣,會選擇帳面上看得到的數字跟金錢,而不是去選擇解放自己的時間,現在的我,會想要去花錢,來賺取更多的時間,有更多的時間,我就可以珍惜跟家人、朋友相聚的時間,這也就是為什麼我會花五百塊坐計程車,從台北趕回基隆,只為了打兩個小時籃球的原因,我可以花帳面的五百塊計程車費用,但是換取兩個小時的快樂籃球時間,很多人聽到,都覺得我真的很敢花錢,但是我卻覺得,我賺到的更多,是一個禮拜工作壓力的解放,只要到了籃球場上,去跑跑跑,去投進幾球,流流汗,這樣的快樂,是絕對超過五百塊的。

 

人是一個奇妙的動物,如果你知道你一個月以後,絕對會死亡,你會在短暫慌張以後,冷靜地利用這一個月去完成很多很多事情,或許是夢想,或許跟家人、朋友聚在一起,為什麼?因為你突然知道你的時間不多了,你反而會利用了,你會把時間花在正確的地方。

 

確定的死期,你都會有效利用了,那如果不確定死期呢?不是更應該好好利用時間嗎?因為你無法知道哪一天山上滾下一顆石頭或是突然身體檢查出來一顆腫瘤,在離開的時間點不確定的當下,更應該好好地利用時間,多年前,我看了jobs那段有出名的演講,他提到,死亡是人生最好的發明,當時我並不了解這句話,但現在了解了,如果沒有死亡存在,你只會每天裝死、混時間、虛耗時間而已,不是嗎?

 

我最近的文章都會提到死亡這件事情,其實不代表什麼,只能代表我應該對於結束這件事情,是抱持比較正面的態度去面對,唯有如此,才能夠在時間的利用上,有了不同以往的想法。

 

最後的改變,是我曾經強烈地渴望穿上那件紫色袍子,當個檢察官,這一直都是我的夢想,偶爾夢想也是會改變的,曾經的夢想,最近實在有點破滅了,因為那些鳥事(你知道的),重點其實一直都不在那件袍子的顏色上,而是自己對於原則的堅持,我很高興,自己當律師到現在,還是有把握住自己的原則,就像我當律師的第一天,給自己的期許,當一個正直,讓人尊敬的律師,我不知道有沒有達到,但是我一直往這個目標在努力著,我也不知道自己還能夠當律師多久,但是只要當律師的一天,我都會記住這個目標。

 

寫在三十四生日的後一天,給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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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ter Par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